2009年1月12日星期一

WHITE EAT~

最近,
可以说是最近,
有一个白痴坐在我的隔壁,
因为那个白痴的原因,
他每天都帮我想好了我下一篇BLOG要写什么。
我应该要感谢他的~
如果没有他,
我也挤不出那么多字来写这篇BLOG~
他也应该要感谢我的,
至少,
我没有很“高调”地把他的名字写在这里~
今天,
那个白痴ZAT了我1,2,3,4。。。我忘记了多少次~
他真的烦到哦~
比女人还吵那种,
明明下一节就要考生物了,
死命那边讲还没有读,
然后死命那边吵,讲废话,
我想他根本不知道,
他在道德节的声量,
已经大到整班几乎都可以听到了~
我是在赞他,绝对不是在骂他~
如果没有错的话,
明天他会把我的这篇BLOG原原本本地告诉回我,
然后再ZAT我几句~
如果他真的酱得空的话,
又或者是他承认自己是那个白痴的话,
我当然不会阻止他的~
反正已经习惯了,
WELL~YOU KNOW~
其实我真的很想跟他讲,
其实他根本不用重复跟我讲我写的东西,
既然我写得出来,
就当然会记住,
他那“善意”的提醒其实真的不需要了~
但他还是要讲,
要ZAT我几句才甘愿~
唉~
原本我想以后的BLOG不要再提到他了,
但是他今天提醒了我一句话,
因为他那句话,
我决定了,
还是继续写好一点~
“写BLOG本来就是一定要给人家写的嘛~”
这句话我真的很赞成~

咳咳~~~~
今天,
左手边是一条走廊~
和另一个自恋的分开了~
然后,
我感觉到自己突然间静了下来,
原来,
弄我吵的不是那个白痴,
而是左边那个~=.=
静也有静的坏处,
就是,
一直想钓鱼~
lalalalalala~


1 条评论:

  1. 不错嘛。。 至少我还扮演着蛮重要的角色呢~ 嘻嘻 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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